雪球为您提供新东方(edu)股票实时行情,资金流向,新闻资讯,研究报告,社区互动,交易信息,个股点评,公告,财务指标分析等与新东方(edu)股票相关的信息与服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 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回购股份并 为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的要 求。 证监会发布新规,全力引导上市公司再融资规范化 摘要: 2017年2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2017年第5号公告,公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 2月17日、2月18日又接连公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并对并购重组定价、规模和间隔的问题作出了明确。 重磅!创投基金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新规出台 “募退”喜迎利好_证券综 …
上市公司应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相关信息披露情况将作为年度信息披露考核重要评价指标。 二、股票发行承销业务和上市培育服务. 一是通过非现场方式办理股票发行上市业务。 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可不受前款从事证券交易时 间、证券类资产条件限制。 本条第二款所称股东,不包括仅持有上市会员5%以下上市流 通股份的股东。 2.5 会员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客户签 —
大家只能期待事件的后续了。。。 獐子岛 - 扇贝消失又重返之谜 (这个事件,各方论述很多,大家可以继续深扒) 中小板上市公司獐子岛2014年三季报称: 因为北黄海遭遇异常的冷水团,公司105.64万亩海洋牧场遭遇灭顶之灾,受此影响,公司前三季,由上半年的盈利4845万元转而变为亏损约8.12亿。 二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 三是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引导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将应付员工工资、奖 手机同花顺股票频道提供全方位24小时全球股市行情及大盘,板块,个股,上市公司的资金流向、市场分析、公告等实时股票 湖南支持优质企业上市融资 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2019-09-19 14:1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09-05-08 16:42:50 来源: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的总体原则 创业板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
2.2.2 上市公司股票公开发行或配股结束并完成登记 后,应当在股票上市前披露上市公告等相关文件,并向本所 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市事宜。 2.2.3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并完成登记后,应 当在股票上市前披露发行结果公告等相关文件,并向本所申 重磅!证监会发布减持新规(细则一图看懂) 1评论 2017-05-27 20:03:3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吴少龙 下一只"省广集团" 2020.02.14. 21:32 【证监会: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证监会最新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 三、办理程序 被投资企业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符合条件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或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向财政部提出豁免国有股转持义务申请。财政部经审核后出具豁免国有股转持义务的批复文件,并抄送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和相关省 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 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因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回购股份并 为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的要 求。 四是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作出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恢复上市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及其上述主体的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股份。
【证监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30%】财联社2月14日讯,证监会最新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 二是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 原则上 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 0%。 三是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 原标题:引导企业选择合适板块上市融资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证监局局长柳磊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辽宁证监局联合地方金融监管 2.4.3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 2020.02.14. 21:32 【证监会: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证监会最新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 前款规定的交易均价按照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除以股票交易总量计算。 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方案中 证监会:非公开发行股票数不能超过发股前总股本的20%,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工作部署,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